马来西亚货运代理公司希望对支付给航运公司的定金有规定

巴生港:马来西亚货运代理联合会希望联邦政府制定规章制度,防止国际航运公司用昂贵的押金损害他们的利益。
该协会副会长谢大全(Datuk Tony Chia)说,货运代理目前被要求缴纳1,000至4,000林吉特人民币的押金,每个集装箱由航运公司运送。
雪兰莪州货运代理和物流协会主席Chia说:“这个行业每年会带来大约200万个集装箱,所以想象一下我们需要花费多少钱。”
航运公司是将货物从装货港运到卸货港的公司。
他说,押金数量太多,货运代理业务无法处理。
他补充说,由于合约双方是承运商和进口商;后者应向船运公司支付订金。
12月20日(星期四),在与各方就此事进行对话后,Chia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我们只是中介方。”
他声称,由于这个原因,货运代理面临着巨大的经济损失,如果航运公司破产,在交付货物后退还押金给他们。
谢国忠表示:“我们希望政府建立监管机制,防止航运公司任意收取大额保证金。”
据他说,航运公司在2008年首次征收保证金,但当时每个集装箱只要求100至200马币。
然而,在今年年初,金额增加到1000令吉至4000令吉。
目前,马来西亚和印度是海运公司唯一需要支付押金的国家。
谢家华说,航运公司之所以征收巨额保证金,是因为马来西亚没有任何与此事有关的指导方针或规定。
他表示:“除非政府有所作为,否则我们将输给其它不需要此类存款的地区国家。”
在另一件事上,行业参与者还要求海关部门在销售和服务税的问题上有明确的指导方针来防止双重征税对他们的生意造成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