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A呼吁金融家和保险公司支持在新加坡采用电动港口船

新加坡海事及港口管理局(MPA)已发出意向书(EOI),邀请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以及海上保险公司和经纪人提交建议书,以加快在新加坡采用电动港口船只。
MPA表示,这份意向书将有助于推动新加坡港口船只的船东和运营商采用电动港口船只。
此外,意向书参与者须评估及提出新加坡港口电动港艇的需求规划参数,以提供足够的规模,为采用电动港艇提供可行及具吸引力的融资。
此外,作为指引,参加者可考虑将50艘电动港艇的总船队作为初始需求规划参数。意向书参与者也可以提出其他投资组合规模。
在意向书的保险部分,参加者须提出保险方案,以应付营运电动港艇的各种因素。
为了到2050年实现零排放目标,到2030年,所有在新加坡港运营的新港口船只必须完全电动,能够使用B100生物燃料,或者与氢等净零燃料兼容。
MPA行政总裁Teo Eng Dih评论说:“港口工艺部门是我们港口生态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为了加快电动港口船只的采用,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可以发挥重要作用,提供解决方案,帮助降低支持早期采用者的障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