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让航空货运单证的开发取得进展

物流巴士 时间:2024-12-21 阅读:

允许在过境期间转让货物所有权的可转让航空货运单证初稿预计将于明年提交给联合国。

新文件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工作组制定,该工作组由联合国成员国代表以及受邀的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组成。

工作组于12月9日至13日在联合国维也纳办事处举行会议,继续就国际公约草案进行政府间谈判。

预计该公约草案将于 2025 年底敲定并提交联合国大会通过。

贸易法委员会在最新消息中表示,对新文件提出的一个问题是不同国家可以多快通过这些文件。

不过,它表示,该公约并未规定各国任何权利或强加任何义务。

相反,它为运输运营商根据托运人/发货人的要求签发可转让货物文件/电子记录提供了法律框架。

与海运提单不同,铁路、公路和航空承运人签发的运输单据(在航空货物中通常称为托运单或航空货运单)不用作所有权凭证,并且在运输过程中不能转让给另一方。

贸易法委员会正在开发的可转让货物单证旨在作为所有权文件,以填补不涉及海运的多式联运和单式运输的空白。

贸易法委员会解释说:“可转让货物单证可以提高贸易灵活性,并在贸易融资中充当信用增级工具。”

“在航线中断的情况下能够切换到替代运输方式,而不降低贸易融资背景下抵押品的价值或失去在运输途中销售货物的能力,这是托运人使用可转让货物单证的另一个原因。”

可转让货物单证将以数字形式存在,称为可转让电子货物记录。

该联合国组织补充道:“因此,该文书草案将为签发和使用涵盖门到门运输的单一电子记录提供法律框架,从而简化文件记录流程并提高运营效率。”

点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