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就压载水交换规则达成一致

物流巴士 时间:2019-06-19 阅读:


中韩两国已就免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大韩民国(韩国)之间航行的国际船舶压载水交换要求达成一致。

对于悬挂大韩民国国旗(韩国)或五星红旗、在中国和韩国之间航行的国际船只来说,有一些好消息。

考虑中的困难进行安全、高效压载水交换在中国和韩国之间的水域,中国海事局发布通知(海洋防污染法令[2019]661号),对这样的船舶进行压载水交换按照压载水管理公约(宝马)监管- 4.1 b和d 1。

不过,有几点需要注意:

此项豁免适用于悬挂大韩民国国旗(韩国)或中国五星国旗的国际船舶,只在不可能按照B-4.1和D-1规定进行压载水交换的情况下在中国和韩国之间航行。

船舶应满足下列两种条件之一

航行路线水深应小于50米。

航线距离中国目的港领海基线不足100海里。

豁免期限为2019年6月1日至2024年9月7日。

不进行压载水交换的决定,应当在详细说明原因的压载水记录簿上明确记载。

还应指出,这种豁免不适用于根据条例B-3要求符合《BWM公约》D-2标准的船舶。因此,如果船舶需要运行压载水处理厂,则应继续按照D-2标准处理压载水。

有趣的是,豁免于2024年9月7日终止。这是因为到目前为止,几乎所有商船队都已达到《BWM公约》第D-2条的规定,除非在特殊情况下,否则没有必要进行压载水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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