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法院起诉天津港集团前董事长于汝民,罪名是腐败。
于汝民将因2001年至2015年间收受贿赂1287万元人民币(合188万美元)以及滥用职权而被起诉。
近年来,天津港集团参与了一系列反腐倡廉行动。
去年10月,天津港集团四名高管因腐败调查被有关部门拘留。
继于2017年被捕后,该港口另一位前董事长张丽丽也因腐败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