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进口新规:进口商需以其名义通过银行向供应商缴付货款并提供证明给海关

物流巴士 时间:2018-02-24 阅读:


物流巴士网获悉,近日伊朗海关针对从中国进口的商品发布了一项新规,伊朗的进口商(进口许可证上显示的进口公司信息)需以其名义通过银行向供应商缴付货款,并提供付款证明给伊朗海关后才能以该进口商的名义完成进口清关手续。如果在伊朗使用贸易代理进口,同样需要通过贸易公司的账户缴付货款并提供证明给海关。

伊朗《海关法》规定下列商品禁止进口:

(1)海关税目表和专门法律规定禁止进口的商品。

(2)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认为属不许进口的商品。

(3)任何武器、猎枪、炸药、雷管、子弹、炮弹、爆炸物、易燃易爆物品,除非获得国防部和武装部队后勤部的许可。

(4)任何毒品,除非获得卫生医疗教育部的许可。

(5)空中摄影、摄像专门仪器,除非获得国防部和武装部队后勤部的许可。

(6)任何发射机及其零配件,除非获得邮电部的许可。

(7)经伊斯兰文化指导部认定属破坏公共秩序、有损国家形象、宗教风化的唱片、录音带、电影片、书籍。

(8)经情报部队认定属破坏公共秩序、有损国家形象、宗教风化的杂志、报纸、图画、标记、出版物。

(9)外表装潢上、提货单及有关文件上有破坏公共秩序、有损国家形象、宗教风化的句子或标记的商品。

(10)在发行国已作废的外国纸币、仿制的纸币、邮票、货签。

(11)彩票。

(12)会使消费者和购买者因为商品外表装潢上的名字、标志、商标或其他特征而对原产品制造商、生产厂家和其特性产生误解的商品。

由于多年制裁,物资匮乏,伊朗的进口将相当兴旺,而由于中国同伊朗传统的友好关系,再加上中国的产品因为性价比高。伊朗对进口中国的产品有传统的好感,所以对伊朗的出口将在外贸形势不景气的情况下逆势上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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