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扩容

物流巴士 时间:2020-08-21 阅读:

一、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扩容

8月13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称,在前期各城市试点的基础上,自9月1日起,增加上海海关、福州海关、青岛海关、济南海关、武汉海关、长沙海关、拱北海关、湛江海关、南宁海关、重庆海关、成都海关、西安海关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

跨境电商B2B出口可分为两类业务模式,企业可结合自身业务类型,选择相应模式向海关申报:即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至境外企业,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710”

出口海外仓即境内企业先将货物通过跨境物流出口至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境外购买者,简称“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810”

二、上海海关首推“跨境贸易中介点评”

8月14日,上海海关宣布,“跨境贸易中介点评”网站正式上线运行,这也是全国首个由进出口企业对跨境贸易中介机构评价打分的网站。

进出口企业如果对中介市场不甚了解,那就无法选到最专业、最适合自己的中介机构,增加通关时间和成本,甚至会因此耽误进出口交货时间,对企业自身信用造成不良影响。

而点评网站上线后,进出口企业既可以发表对中介机构的评价和打分,分享通关过程中的心得体会;也可以通过网站充分直观地了解中介机构的基本信息、业务特长和其他客户的点评信息,快速有效地甄选最适合自己的中介机构。

(对不起这个“跨境贸易中介点评”网站的网址我死活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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